欢迎来到应城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就医入口

Medical Entrance

就医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 就医入口 > 就医指南
出院流程
出院流程
  
   遵医嘱提前一日告知患者出院→行出院指导(休息、饮食、药物等)→介绍办理出院的程序→协助办理出院手续→协助患者携物离院。

   住院患者出院须知

   1、孝感地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出院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住院确认单(本单)、预交款收据、出院记录(管床医生出具)在住院部一楼大厅叫号报销。

   2、城镇职工疾病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是起付线标准为400元(两次及以上为35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衰透析每年只扣一次),起付线标准以上的可报销医疗费按90%的比例报销。

   3、城乡居民疾病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是起付线标准为400元(两次及以上为2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衰透析每年只扣一次),起付线标准以上的可报销医疗费按75%的比例报销。

   4、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局报销。

   5、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下列七个乡镇:三合、汤池、天鹅、田店、杨河、杨岭、南垸在医保局报销,其它的乡镇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报销。

   6、异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参保地办理网上转诊的可直接在我院报销,报销资料同(1)。未办理网上转诊的自费结账出院,带齐发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资料回参保地医保局报销。

   7、如若参加其它商业保险,出院结算时请告知窗口人员需要发票复印件。

 

新生儿出院须知

 

   1、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资料,到医保局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2、出院结算需出示新生儿户口簿、社会保障卡、住院确认单(本单)、预交款收据、出院记录(管床医生出具)在住院部一楼大厅叫号报销。

                    
                      
复印病历注意事项
  
  1、根据《医疗机构病因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院患者经病案室负责人审批即可复印客观病历资料,主观部分不得复印。正在住院的患者申请复印客观病历资料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 需要复印主观病历资料的,需经医务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办理。
  2、办理病历复印申请手续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和证明: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出院结帐单;
  患者委托他人办理:患者、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出院小结、出院结帐单;
  保险机构:工作介绍信、保险机构与患者签定的保险合同复印件、 承办人的身份证明,患者授权保险机构的法定证明(委托书)材料;
  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介绍信、承办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起诉和立案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