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医院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应城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感染隔离病区)治疗带项目
采 购 人:应城市人民医院
二0二0年九月
应城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感染隔离病区)治疗带项目系应急项目,财政资金建设,包括治疗带配置、安装,含医用氧气、正压空气、医用负压,医用氧气由汇流排供应,正压空气由空压机供应,医用负压由负压泵供应,均含一用一备。现项目已具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应城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感染隔离病区)治疗带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预算:约55万元
2、供货地点:应城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
3、项目范围:感染隔离病区治疗带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参数及配置”中的内容,以现场设计图纸为准)
4、供货期:20天内
5、质保期:2 年及以上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合格标准,符合文件和项目要求;
7、安全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取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惩戒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全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全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3、以上所有资料均审核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存档备查。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请各有意向的供应商与2020年9月19日9:00到应城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参加竞争性谈判谈判。
应城市人民医院有权仔细审查报名资料,并拒绝其中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应城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971946210
联系地址:应城市蒲阳大道69#
1.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谈判环节对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资格审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无效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取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信息由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符合性审查:
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将被视作无效响应:
(1)报价超过本项目投资金额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3)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 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的密封性要求;
(5)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中的相应要求、未编制页码目录、未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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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分项 |
评标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价 格 30分 |
报价 |
通过审核的有效报价,进入价格评议环节。本项目价格评议采取平均价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每高于平均价1%扣两分,每低于平均价1%加两分,但如果半数评委评定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可以扣除全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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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20分 |
承诺保 修期 |
保修期24月得1分;保修期36月得2分;保修期36月以上得3分。 |
3 |
维修响应时间 |
48小时后上门得1分;48小时内上门得2分;24小时内上门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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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90天内交货得1分;60天内交货得2分;30天内交货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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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案例 |
供应商提供在国内实施该系统项目用户数3家以上(含3家)。满足得3分,少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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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人员配置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驻有经验的项目实施团队。专家依据实施团队人员配置评审,满分3分。根据实施团队人员配置、实施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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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 务能力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要求项目售后和运维保障思路清晰,对售后服务组织保障、服务体系等内容有完整的设计,并提供售后承诺。专家评审组结合供应商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及以后得1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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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作 |
谈判响应文件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要求目录、页码明确;文件逻辑清晰,索引完整;文件整洁统一。根据文件制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及以后得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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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50分 |
技术偏离响应 |
谈判方案及产品技术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得20分。如设备参数及技术规格低于谈判文件要求即为负偏离,每项参数负偏离减2分,直到扣完为止;带*号参数为负偏离的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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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整体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议,至少应包括工作流程、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对供应商提交的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方案合理、针对性强,能保障进度和效果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但稍微缺乏针对性的得6-8分;方案存在缺陷,缺乏针对性的3-5分;方案考虑不完善难以执行的,0-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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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 |
供应商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而采取的保证措施,如: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考核标准、惩罚措施等。制定的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10分;保证措施较为全面、合理、可行得6-9分;保证措施有瑕疵,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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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 |
进度控制有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对供应商提出的具体措施横向比较和排序,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其它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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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案 |
有完整全面合理的测试验收方案,包括验收工作的组织、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流程、可交付成果等。方案完整、全面性强、合理性好,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全面、合理,得3-4分;方案不够完整、全面、合理,有瑕疵,得0-1分。 |
5 |
本次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最终得分为去掉评委评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余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谈判小组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