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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人民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点击:88  时间:2025-03-10

一、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医院报到,并签署《来院进修人员协议》。超过规定报到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进修资格。

二、进修生报到时,需携带生活用品、工作服、听诊器等,进修人员对于医院提供的桌、椅等物品要爱护,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进修生来院后,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医疗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如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医疗规范、法律法规造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由进修人员承担责任。

四、进修生在医院工作期间,如果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在进修期间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调查、核实后,将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得擅自更改进修专业或延长进修时间。一经发现,医院将对进修人员和接收科室予以处罚。

六、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科室排班轮休,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由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或科教科批准后方可离开。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3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科教科批准,大于一周需派送原单位出具批准证明。原则上进修三个月病事假不得超过一周;进修半年病事假不得超过二周。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负责。

七、进修期满三天,进修人员可进行个人鉴定、科室结业考试和评鉴,报科教科审定,按期结业成绩合格者,医院为其颁发进修证。结业时进修人员应该按规定办清各种手续,进修人员未按规定到科教科办理离院或结业手续擅自离开者,医院将不予办理进修结业证及其它手续。